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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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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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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速铁道学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发学生认真学习,刻苦钻研,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评定原则及评定组织1、学校奖学金原则上每年评定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学校成立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校长担任,组员由学工处、团委及与学生工作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审核、上报全校奖学金评选工作。各系组成评定小组,由学生工作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组员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共同组成,负责审核、评定各系奖学金评定的相关工作。二、奖励对象及申请条件(一)奖励对象:我校在籍全日制学生。(二)申请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关心时事政治。2、热爱专业、努力学习,能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能圆满完成作业,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3、能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综合测评成绩优良。有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比:1、本学年违反校纪校规,被学校或系处分、通报批评而受纪律处分,在纪律处分未撤销前不享受奖学金;2、未经学校同意,未按时足额缴纳学费的;3、学生生产实习期间(学业的最后一个学期),不评定学校奖学金。三、评选办法学校奖学金评定根据上学年考试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加以评选。以班级为单位,每年9月份评定,获奖等级严格按综合测评得分的高低顺序评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学生学年各科算术平均成绩在85分(含85分,下同)或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排名次在班级前5%或95分以上;二等奖:学生学年各科算术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学生综合测评总分排名次在班级前15%或90分以上;三等奖:要求学生学年各科算术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学生综合测评总分排名次在班级前30%或85分以上。...